概 述
化學性損傷分為兩大部分,其一為T業生產使用的原料、制成的化學品或剩余的廢料接觸眼部引起化學性結膜角膜炎、眼灼傷:其二為有毒化學物質通過身體吸收引起急性或慢性中毒而發生的眼部病變。前者稱接觸性眼病,后者稱中毒性眼病。致眼損傷的化學物質主要為酸和堿類物質,其次為金屬腐蝕劑、非金屬無機刺激及腐蝕劑、氧化劑等。
診斷標準
1、我國眼燒傷分度標準見表4 -7。
2、眼部燒傷面積計算
(1)燒傷面積≤1/4,為+。
(2)燒傷面積>1/4,≤1/2為++。
(3)燒傷面積>1/2,≤3/4為+++。
(4)燒傷面積>3/4,為++十十。
分別計算眼瞼、球結膜及角膜情況。
治療原則
1、化學性結膜角膜炎和眼瞼灼傷應積極對癥處理,脫離接觸的化學性物
2、眼球灼傷應立即就近沖洗,仔細檢查結膜穹隆部,去除殘留化學物質。
3、中和治療、前房穿刺、球結膜切開,早期大量維生素C運用。
4、預防感染,促進創面愈合,防止瞼球粘連和其他并發癥。
5、散瞳,可用l%阿托品,防止虹膜后粘連。
治愈標準
1、力爭恢復一定的視功能。
2、盡力恢復角膜的透明度。
3、眼球形態完整。